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设10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一庭
民事审判二庭
综合审判庭
执行局
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综合办公室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司法警察大队
二、派出法庭
西南人民法庭
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理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辖区内的第一审涉婚姻、家庭民事案件;执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白坭镇辖区范围内的执行案件。
白坭人民法庭
审理白坭镇及西南街道办事处金本片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乐平人民法庭
审理、执行乐平镇、三水农场、横山涡劳教所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大塘人民法庭
审理、执行芦苞镇、大塘镇、南山镇的第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