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力促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兑现,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2023)粤0607执恢309号
被执行人:莫志荣,男,1987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中洲麻演村委会大园村。
被执行人:林荣锋,男,1985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吴川市兰石镇庄东村。
未履行标的额
950108.1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内容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莫志荣、林荣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可以向本院举报。
悬赏奖金
按照本案申请执行人可受偿的执行到位金额的5%计算,最低不少于2000元。(特别提醒:被执行人涉及多件执行案件,举报线索如变现为执行款,该款需各案共同分配,并非全部由本案申请执行人全部受偿)
联系方式
1.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悬赏举报联系人:梁海强,联系电话:0757-87733129、18818760191;
书记员:李俊杰,联系电话:0757-87911920、18818760160;
2.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1号
凡在案件实际执结前提供三水法院尚未掌握的合法有效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三水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比例支付悬赏金。如有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只奖励提供在先者,以三水法院收件时间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三水法院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有效期为2024年6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