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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力促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兑现,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2022)粤0607执恢550号


被执行人:梁国成,男,1966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高要市金利镇金利村委会西村。

梁国成.jpg


被执行人:黄焕英,女,1966年9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高要市金利镇金利村委会西村。

黄焕英.jpg


被执行人:谢敏仪,女,1989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高要市金利镇金利村委会西村。

谢敏仪.jpg


被执行人:梁绍源,男,1990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高要市金利镇金利村委会西村。

梁绍源.jpg


被执行人:高要区金利镇航凯五金厂,住所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西村下外水后排地(金利社区西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用地)。


未履行标的额

2448111.38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内容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梁国成、黄焕英、谢敏仪、梁绍源、高要区金利镇航凯五金厂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可以向本院举报。


悬赏奖金

按照本案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0%计算。


联系方式

1.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悬赏举报联系人:劳楚文,联系电话:0757-87911365、18818760015;

书记员:李妍,联系电话:0757-87911581、18818760236;

2.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1号


凡在案件实际执结前提供三水法院尚未掌握的合法有效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三水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比例支付悬赏金。如有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只奖励提供在先者,以三水法院收件时间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三水法院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有效期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