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力促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兑现,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2022)粤0607执2017号
被执行人:杨洁云,女,1974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路。
未履行标的额
31534.29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内容、悬赏奖金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杨洁云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奖励5000元。
奖励办法
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包括杨洁云名下的粤B6MF87号、粤BK85Q8车辆停放位置、杨洁云配偶名下不动产等财产),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奖励5000元。
联系方式
1.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悬赏举报联系人:陈伟潮,联系电话:0757- 87390013、18818760136;
书记员:宗智胜,联系电话:0757-87911624、18818760560;
2.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1号。
凡在案件实际执结前提供三水法院尚未掌握的合法有效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三水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比例支付悬赏金。如有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只奖励提供在先者,以三水法院收件时间为准。三水法院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有效期为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