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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5)佛三法执字第128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崇生、杜欣妍与被执行人肖健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肖健斌未能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肖健斌,男,汉族,1983年8月9日出生,住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11号1座401,公民身份号码4406831983****3410。

举报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促使被执行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申请人承诺给予举报人悬赏金(按照本案执行到位标的20%计算)的奖励。

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的必须提供被执行人实际居住地址或办公地址,且法院据此可成功控制被执行人。法院依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每控制一名被执行人给予举报人悬赏金1000元。

本院会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予以保密,本公告有效期6个月。

举报电话:87390013、1881876****,联系人:陈法官。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