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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180号

案由:盗窃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9:00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梁帅康

当事人

被告人:马世林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8日,被告人马世林去到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路某厂宿舍某房,盗走被害人牛某现金人民币1740元。破案后,公安机关起获被盗赃款人民币1600元并已经发还给被害人。

 

02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194号

案由:故意伤害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9: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江棣枝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钱耀坚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7日12时许,被告人钱耀坚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某村口与被害人关某发生争执,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期间被告人钱耀坚用酒瓶对关某头部进行击打。经鉴定,关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被告人钱耀坚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钱耀坚主动投案自首。

 

03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执异27号

案由:执行异议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9:30

开庭地点:第十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袁泉

书记员:谭政杰

当事人

异议人:周芷莹

被执行人:林永华

案情简介

  

  因(2011)三法执字第443号案申请执行人周某已死亡,异议人作为原申请执行人的继承人,依法继承其赔偿请求权利,故向法院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

 

04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211号

案由:故意伤害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10:0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江棣枝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赵述刚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21日7时许,被害人郝某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金融街某工地上班期间,私自借用了阳某(已起诉)所属公司的斗车,被阳某发现,双方发生争执,继而用拳脚互殴。阳某电话联系儿子阳某田(已起诉)前来帮忙殴打郝某,阳某田到场后,阳某用拳头殴打郝某头部,阳某田与闻讯过来的被告人赵述刚用拳脚殴打郝某,致使郝某头部、胸部、背部、手部等部位受伤。经法医鉴定,郝某右侧第5、6、7前肋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21年3月6日,被告人赵述刚与阳某、阳某田的家属与被害人郝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人民币93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05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190号

案由: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10:00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梁帅康

当事人

被告人:邹林甫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以来,被告人邹林甫为谋取非法利益,先从某网站购入三种VPN软件后再加价转售给买家,为买家提供可以访问国内IP不能访问的外国网站服务。经统计,被告人邹林甫共向2665人次出售上述VPN软件,通过微信账户接收的销售额为人民币68470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4263.8元。

  其中,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罗某在佛山市三水区向被告人邹林甫购买某VPN软件并成功登录境外网页。案发后,被告人邹林甫已退赃人民币14263.8元。

 

06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195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15:0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唐勒

案情简介

  

  2020年08月19日21时14分许,被告人唐勒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去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迳口加油站路段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唐勒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97.6mg/100ml。

 

07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196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15:1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王景秀

案情简介

  

  2019年11月15日20时36分许,被告人王景秀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去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黄金大道路段机动检查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王景秀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6.57mg/100ml。

 

08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197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15:2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胡豹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17日20时05分许,被告人胡豹在无驾驶机动车资格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道路行驶,去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开元路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胡豹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2mg/100ml。

 

09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198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15: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欧阳志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20日21时43分许,被告人欧阳志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南路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欧阳志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66.75mg/100ml。

 

10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199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15:4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王维振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13日1时19分许,被告人王维振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道路行驶,去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锦江路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王维振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65.6mg/100ml。

 

11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200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15:5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凌同军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20日0时许,被告人凌同军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道路行驶,去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锦江路与口岸大道交叉路口机动卡点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送检的凌同军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64.1mg/100ml。

 

12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201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16:0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杨万清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18日21时许,被告人杨万清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村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送检的杨万清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60.5mg/100ml。

 

13

案件

案号:(2021)粤0607刑初202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1年4月7日 16:1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颜尾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24日21时许,被告人颜尾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范路某广场路段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送检的颜尾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47.5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