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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水法院帮助下,他们守住了“安居梦”

 

“感谢法院为我们这些老职工着想,让我们的心事得以了结。”近日,三水区某家具厂企业退休职工陈伯专程赶到三水法院表示感谢。此前,陈伯所在的家具厂因经营不善申请破产,厂中多套职工房屋急需清退用以拍卖,导致原职工面临无家可归的风险。所幸在三水法院的介入下,他们的家保住了。

去年年初,某家具厂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335万余元债务而陷入绝境,遂向三水法院申请破产。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该院法官袁泉发现,待处置的1622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中包含30余套因历史遗留问题未房改成功的房屋,目前仍有原职工居住于此。

“我们都想继续住在这里,但是确实承担不起太高的购房费用。”部分原职工表达了购买房屋的强烈意愿,但受限于经济条件,希望购房价格能参照房改房的标准拟定。

一边是家具厂的财产需按照程序拍卖处置,职工房屋急需清空腾退,另一边,部分原职工想把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买下,却拿不出那么多钱。事关原职工的居住难题,如何才能破局?

“即使将破产企业资产成功拍卖,难免面临职工不愿交房的处境,不仅影响了原职工本该享受到的合法权益,还将拉长整个破产进程。”为此,袁泉与破产管理人多次探讨,最终综合考虑,初步确定以变卖方式处置破产企业财产。

确定该工作思路后,承办法官、管理人与债权人等反复沟通交流,围绕拍卖与变卖的交易方式、需承担的风险、各自利弊等角度释法说理。在袁泉等人的努力下,债权人逐渐意识到,变卖才是处置某家具厂破产财产的“更优解”。经过不懈努力,以房产评估价变卖给原职工的财产处置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高票通过。

13名原职工与管理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其居住的房屋,其他未购买者承诺放弃购买,部分原职工的住所难题得以妥善解决。随后,管理人对家具厂的其他房产、土地进行了公开拍卖。经核算,家具厂名下所有不动产处置变价款为230余万元,三水法院依管理人申请裁定终结某家具厂破产程序,抵押权人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的受偿率达到了60%。

“住有所居”既是庄严的承诺,也是温清的关怀。三水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三水法院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着力平衡各方利益,力求实现“债权保护、职工安居、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的多赢局面,以破产审判提质增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文发表于2023年11月28日佛山+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