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正杰、通讯员毛丽婷报道:“都捞出来了,大家来对对数!”在三水区乐平镇范湖永兴村,现场人员正对鱼塘中的叉尾鱼和水鱼开展打捞、称重工作。3月22日,在三水法院执行法官组织下,被执行人余某夫妇鱼塘中饲养的叉尾鱼和水鱼经现场捕捞、称重,价值约26万元,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卢某。
根据生效调解书,余某夫妇应向卢某支付饲料款148万余元。由于余某夫妇偿还40万元后,逾期未履行完毕支付义务,卢某遂向三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线上查询后,未发现余某夫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卢某提供线索称二人在乐平镇范湖经营两处鱼塘,养殖约4万条叉尾鱼、5万只水鱼,法官遂迅速赶到鱼塘现场进行查封,并张贴公告。
为避免申请执行人受偿金额减少,同时帮助被执行人减少损失,法官经过调解,成功促成双方签订以变卖叉尾鱼和水鱼抵偿欠款的和解协议。三水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发表于2023年3月24日《羊城晚报》FA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