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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能办积分入户? 三水一女子被骗

三水法院判决某教育投资公司返还该女子支付款项1万余元

 

   佛山日报讯 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毛丽婷报道:积分入户政策本意是推进有合法稳定生活工作的地方常住人口融入当地,但有人意图以欺骗手段实现不法目的。近日,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原告李女士与被告某教育投资公司签订的积分办理协议无效,该公司需向李女士返还款项10800元。

  2021年9月,为让孩子入户入学,新三水人李女士与某教育投资公司签订《积分办理协议》并支付10800元,后李女士配合公司参加技能考试,但最后未能入户。在多次要求公司退款遭拒后,李女士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退回合同全部款项并支付利息。

  三水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明知自己积分不足以入户,希望通过该教育投资公司提高积分。公司作为服务机构,应合法依规为客户提供技能培训及入户咨询服务,代办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应建立在客户经过培训确已具备相应职业技能或真实发明相应实用新型专利的基础上。但公司通过代办相关证书,意图使不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违规获得积分入户资格,并与李女士相互串通,损害了其他积分入户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积分入户制度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李女士与公司签订的《积分办理协议》为无效协议,公司应向李女士返还10800元。因李女士与公司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本身有过错,故其诉请公司支付占用利息损失,应不予支持。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发表于《佛山日报》·《今日三水》D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