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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七五”普法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我院荣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七五”普法期间,我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全力为法治三水建设作出贡献。一是健全机制保障依法治理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法院职能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考核,保障依法治理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二是聚焦主业深入开展依法治理,五年审结各类案件93052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调判结合妥善处理一批重大敏感案件,积极开展“烈焰”等专项执行行动,创新“执行开庭”等制度,推动成立区诉前和解中心促进大量案件化解与诉前,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着力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氛围。三是延伸职能推进建设法治社会,通过座谈会、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走访商会企业等开展释法说理,加强人民法庭与镇街党委政府联系加强基层综合治理,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矩阵提升普法效果。

接下来,我院将继续结合法院职能,持续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共同推进我院普法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