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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法院大塘法庭庭长陈志君:

十八年初心如一 尽所能为民办案

 

/佛山日报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毛丽婷

  “竭尽所能,只求无愧于‘法官’二字。”这是三水法院大塘法庭庭长陈志君的内心独白,也是他18年来的办案铁则。

  凭借这股“较真”劲儿,无论是在法庭上敲锤定案,还是在外奔走执行、调解纠纷,陈志君都能见招拆招、智破困局,成功办理一件件疑难复杂案件,也为自己赢得了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市法院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荣誉。

  善治疑难杂症的办案高手

  2013年,时任三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的陈志君接手了一案件,被执行人为某高尔夫球俱乐部,其名下不动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如何最大限度兑现债权人的胜诉权益,成为陈志君最大的难题。

  他白天奔走于佛山市和三水区的工商、环保、国土、规划、经促等部门,不断沟通,晚上认真研读相关政策法规、市场交易案例,研究、寻找处置高尔夫球场的其他可能性。

  “被执行人的球场经营权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但司法实践中鲜有处置同类财产的先例。”无例可寻,唯有摸着石头过河。陈志君反复斟酌、评估,大胆提出以现有不动产为载体、采用收益法将球场的经营权一并评估拍卖。

  “如果我们的高尔夫球场被贱卖,法院担不担得起这个责任?”面对被执行人的质疑,陈志君耐心地反复解释,说明将球场经营权一并处置是实现球场价值最大化的唯一途径。多番沟通后,感受到陈志君的真诚与尽责,被执行人及其股东逐渐打消了顾虑。

  反复推敲处置方案、数次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最终被执行人的财产以2.07亿元高价拍卖成交,债权人得到全额受偿,各方都对处置结果表示满意。该案的处理也为此后同类财产的司法处置提供了宝贵经验。

  “关关难过关关过,步步难行步步行。如何实现公平正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有一份‘解题’的执着。”在多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中,陈志君坚守为民初心,把实现案结事了作为终极目标,促成国家重点企业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助力其焕发生机;妥善处理标的超10亿元的国有企业债务系列案,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依法办理“水源治理”“非洲猪瘟防控”及农村重大项目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等涉农案件,充分发挥判决的指引作用。近四年来,他共办结案件1200余件,其中不乏难案、要案,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赋能基层治理的参谋助手

  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经历,让陈志君更理解群众对“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深切期盼。他常对法庭干警说:“法庭面向基层,要多为镇街党委、政府解忧,为村居百姓办实事,为企业发展助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自2018年担任大塘法庭庭长以来,他积极畅通法庭与镇街党委、政府,商会企业以及各村的沟通。在他的大力推动下,大塘法庭与大塘、芦苞、南山三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对接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为一站式就地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提供了便捷路径。

  2019年10月,广州某工程公司员工韦某在工作期间被重物压伤,双方对韦某治疗期间的伙食费、工资、伤残补助金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得知该纠纷后,大塘法庭主动、靠前参与调解,陈志君积极在法律层面给予芦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建议,指导、审核调解方案内容,初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后,如果对方反悔,我该怎么办?”面对韦某的疑虑,陈志君仔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引其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得益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机制,这起纠纷得到高效化解,解纷机制的便捷性获得双方当事人点赞。据统计,自2019年6月以来,该机制共计联调案件110宗,调解率超60%。

三年时间里,在陈志君的带领下,大塘法庭“诊已病+治未病”双管齐下,常态化走访大塘、芦苞、南山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30余条; 因地制宜推出网格员跟班学习制度,深入各村委、辖区商会及企业开展释法答疑近50次、法律宣讲25场,助推村委规范管理,为农村和企业发展找问题、出点子;与镇政府共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庭审观摩、法庭开放日活动10次,受到辖区群众广泛好评。

本文发表于2021年9月1日《佛山日报》·《今日三水》D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