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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

1、设立涉诉信访制度的目的

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及时有效地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法院和谐司法能力。

2、涉诉信访的定义

涉诉信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人民法院反映涉诉案件审理或执行问题、提出意见或投诉请求,依法由人民法院答复及处理的活动。

3、涉诉信访处理原则

坚持“原审处理、分级负责”,以“疏导教育”与“依法办理”相结合、“程序内处理”与“程序外解决”相结合为工作原则,以“案解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要求,实行领导责任制。

4、涉诉信访流程

本院立案庭信访接待室负责涉诉信访的接待、登记、交办、督办、协调等工作。

以拆阅来信、窗口接访等方式,了解和掌握信访人的诉求,并将信访材料转交本院相关部门。